五一街道组织学习产权办理减免契税政策
2023-11-16 15:46:53          来源:石鼓区五一街道办事处 | 编辑:唐敏 | 作者:吴巧莲          浏览量:5552

为更好地解答安置户来访问答,近日,五一街道组织重点办全体工作人员、畔湖路社区干部学习《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契税具体适用税率等事项的决定》。

会上,重点办分管领导详细讲解了《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契税具体适用税率等事项的决定》中第二条因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收、征用,以房屋产权调换、土地使用权置换方式依法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其调换、置换等值的部分,免征契税;以货币补偿方式重新购置土地、房屋的,与货币补偿等值的部分,免征契税。超过等值部分的,应当按规定征收契税。

畔湖路社区副书记说:“我们社区居住的安置户特别多,通过这次学习,不仅提高了认识,还学到了许多专业知识,以后回答安置户的问题就更专业啦。”

(作者:吴巧莲 二审:刘师慧 三审:周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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